遺產稅
2019/02/12

死亡前5年內繼承遺產已繳稅 再繼承時免納遺產稅
民眾於死亡前5年繼承的財產、且該筆遺產已繳納過遺產稅,則親屬繼承該筆遺產時,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,以避免同一筆財產短期內因連續繼承而被重複課稅。
根據遺贈稅法規定,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的財產,已曾繳納遺產稅者,不計入遺產總額,主要在避免同一筆財產因短期內連續繼承而被重複課徵遺產稅。因此,當被繼承人生前因「受贈取得」的財產,在贈與人死亡時已依法併入遺產稅課徵時,也可適用此一規定,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。
作者:蔡孟如代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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